公司對公司擔保合同7篇

時間:2022-10-12 作者:Fallinlove 合同范本

社會在不斷進步,簽訂合同成了我們經常會遇到的事情,合同的簽署是雙方根據自己的意圖自愿簽訂,以下是范文社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公司對公司擔保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

公司對公司擔保合同7篇

公司對公司擔保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的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共同簽訂如下協(xié)議:

一、乙方自愿按規(guī)定數(shù)額預交保證金(含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作為參加甲方組織的網上投標的信譽保證,無特殊原因有效期內不予退還。

二、乙方預交保證金后,有效期內參加甲方組織的網上政府采購投標時,不再另交投標保證金,中標后不再另交履約保證金(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的招標文件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三、甲方提供采購公告信息的網上查詢、網上報價、網上撤標、網上下載標書、網上自助發(fā)布企業(yè)、商品及價格信息等功能。

四、乙方對用戶名及登錄密碼、標書下載密碼的保密負有全部責任,因密碼被盜用引起的糾紛甲方概不負責。

五、乙方如發(fā)生《_________》或者國家法律、法規(guī)所禁止的'行為,甲方將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相應處罰。

六、供應商應交付的保證金數(shù)額暫定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甲方有權根據有關情況作相應調整。

七、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八、本協(xié)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乙方退出網上采購或被取消會員資格時止。有效期滿,預交的保證金無息退還。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對公司擔保合同篇2

委托人_________與_________(建設單位)簽訂工程建設承包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承包_________工程。委托人按合同約定向_________(建設單位)預收備料款(或工程款) _________元。為此,委托人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yè)務暫行辦法》,向_________(受托銀行)申請預收款退款擔保。委托人與受托銀行雙方達成本協(xié)議。

一、受托銀行出具有(無)條件不可撤銷保函,受益人為_________,擔保金額_________元人民幣。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委托人應將預收款項存入受托銀行,并接受受托銀行的監(jiān)督。

四、受托銀行出具保函前,委托人應由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的_________(第三方反擔保人)提供以受托銀行為受益人的反擔保,(或以可轉讓的有資產價值_________元)抵押給受托銀行,并向受托銀行提供反擔保函(或與受托銀行簽定抵押協(xié)議)。

五、受益人憑保函、證明其與委托人債務關系的文件及委托人將預收款項用于合同規(guī)定之外的用途的證明,要求受托銀行承擔擔保責任,受托銀行經審查無誤后,應首先從委托人結算保證金帳戶劃付。結算保證金帳戶不足支付的,可從委托人其他存款帳戶劃付。委托人存款不足支付的,由受托銀行墊付。

六、受托銀行墊付資金后,有權向委托人追償。委托人應在接到受托銀行通知后30日內,歸還墊付資金。受托銀行對墊付資金按建設銀行其他貸款計收利息。超過30日不還,按逾期貸款加收20%利息。

七、受托銀行墊付資金后,有權要求第三方反擔保人代委托人歸還墊付資金及利息(或將抵押財產折價或變賣,并從變賣抵押財產的價款中優(yōu)先受償)。

八、委托人應按受托銀行擔保金額度的_________‰按年交付擔保費用,并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納。

九、本協(xié)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后失效。

十、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銀行各執(zhí)一份。本協(xié)議任何條款的修改及本協(xié)議的.解除須經雙方同意。

十一、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yè)務暫行辦法》辦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 受托銀行(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對公司擔保合同篇3

保證合同

債權人(甲方):xx有限公司

保證人(乙方):

債務人(丙方):

鑒于:

1、甲方丙方之間存在_________業(yè)務關系,已經或可能存在債務關系或責任;

2、乙方愿意為前述業(yè)務關系已經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債務或責任向甲方提供擔保,在甲方與丙方后續(xù)的業(yè)務中無需乙方另行確定擔保。

各方為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guī)定,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保證范圍:

甲方基于前述業(yè)務關系已經及繼續(xù)產生的債權及全部權益,包括但不限于債權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失賠償、解決爭議的費用、律師費、調查費等。

第二條 保證形式及期限:

1、保證人對上述合同的債務人的義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如債務人不按主合同履行相應的義務,由此而造成的債權人的損失,債權人有權直接向保證人追償。

2、主債權轉讓的,乙方擔保責任自動隨之轉讓。

3、乙方的擔保期限直至甲方的全部權益最終實現(xiàn)為止。

第三條 保證效力:

擔保責任的效力或內容不因主合同或主債務的效力、內容或變更、變化而受到任何影響,主債務或主合同的任何變更、變化也無須通知乙方。

第四條 放棄抗辯:

乙方承諾不對自身擔保責任提出任何抗辯或異議,不因存在實物擔保等任何理由而行使減免自身責任的抗辯權,甲方有權直接要求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而無須先行對實物行使權利。

第五條 保證責任承擔

甲方的權利部分或者全部受到了損害,或者未得到及時的實現(xiàn),或者丙方沒有及時全部或部分履行義務時,甲方即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承擔全部保證責任,而不受主債務履行期限限制。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

保證人有權對債務人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jiān)督,有權要求債務人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債務人應如實提供。

第七條 保證人代債務人履行主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代為賠償債權人的損失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三方協(xié)商同意,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因為本合同發(fā)生爭議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經簽署即對簽署方生效。

2、關于本協(xié)議的通知,甲方均可按照合同載明地址或法定地址向乙方、債務人寄送,或在河南省公開發(fā)行的媒體上公告,并均在發(fā)出后3日即視為業(yè)已有效送達。

3、未經加蓋甲方公章任何人員的行為或表示均對甲方無約束力。

4、本協(xié)議各條款均基于雙方真實意識表示,不存在任何可撤消或變更情形,任何一方也不得申請調整自身責任。

5、各方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房地產權屬證書復印件作為協(xié)議附件。

6、各方在甲方簽約代表面前簽署本協(xié)議,以保證簽署真實性。

7、如果乙方為法人,則應提交該法人單位同意擔保的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

8、本協(xié)議簽署于鄭州市金水區(qū)。

9、未盡事宜另行協(xié)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執(zhí)一份。

保證人(簽章):

債權人(簽章):

債務人(簽章):

年 月 日

公司對公司擔保合同篇4

出借人(甲方):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住所(地址):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住所(地址):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住所(地址):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住所(地址):

借款人(乙方):

名稱:

身份證或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住所(地址):

保證人(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甲、乙、丙三方經平等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借款用途為 。

未經甲、丙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第二條 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月利率 ‰。付息方式為按月付息,每月10日(含10日)支付當月利息,遇節(jié)假日順延至節(jié)假日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三條 甲方應于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簽訂和辦理抵(質)押或公證后當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乙方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

第四條 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于但不限于:

無論乙方在同他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合同中,對還款資金來源有任何約定,但約定均不能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

第五條 根據乙方的擔保申請,丙方愿對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乙方自收到甲方的全部借款的當日內向丙方支付擔保費及咨詢服務費。若乙方到期不能按時還款,丙方在借款到期后三日內向甲方代償。甲方即將本合同項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內的全部債權轉讓給丙方,丙方即成為乙方的債權人,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對乙方享有的全部權利。

第六條 本合同需辦理公證的必須辦理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公證,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乙方提供與本借款相關的全部資料和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3、甲方需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時間足額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保證出借資金的來源合法,因資金來源問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4、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對乙方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2、對借款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

3、自覺接受甲方和丙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及有關生產、經營和財務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jiān)督,并有義務提供相關各期的損益表、資產負債等報表資料。

4、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5、承擔本合同項下除擔保費及咨詢服務費以外的有關費用,包括公證、鑒定、評估、登記等事項的費用。

6、接到甲方、丙方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達的催收函件后,3日內應將簽收的回執(zhí)寄回對方。

7、如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lián)營、合并、兼并、合資、分立、減資、股權變動、重大資產轉讓以及其他足以影響甲方權益實現(xiàn)的行為時,應至少提前30日通知甲方和丙方,并經雙方書面同意,否則在清償全部債務之前不得進行上述行為。

8、變更住所、通訊方式、營業(yè)范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9、如發(fā)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10、發(fā)生歇業(yè)、解散、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撤銷時,應于事件發(fā)生后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和丙方,并保證立即歸還借款本息。

11、乙方需配合丙方的保后管理與風險監(jiān)控。

12、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fā)放貸款當日,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人民幣 元保證金,合同期滿結清相關手續(xù)后,丙方無息全額退還保證金。

第九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與本借款相關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審查。

2、要求乙方提供法律和合同約定的抵(質)押反擔保方式,依法辦理抵(質)押手續(xù),或提供合法約定的反擔保保證手續(xù)。

3、對被擔保的借款人進行保后管理、風險監(jiān)控、借款催收和依法追償。

4、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未按期支付借款本息,丙方代償后有權執(zhí)行抵(質)押財產、實現(xiàn)抵(質)押權以及要求反擔保保證人履行義務。

5、乙方若發(fā)生違約行為,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滯納金和違約金,且在保證金額不足以支付違約金的情況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按照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每月10日之前(含10曰)支付利息,導致丙方代為償付的(節(jié)假日順延),乙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滯納金。

2、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丙方向甲方墊付本金及利息的,乙方應自丙方墊款后,無條件向丙方支付全部墊款并向丙方繳納墊款金額20%的違約金,同時丙方將按墊付金額的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收取滯納金(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如因乙方原因導致訴訟或執(zhí)行所涉及的利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等均按本合同相關約定計算,直至執(zhí)行終結。

3、如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導致丙方采取追償相關措施,乙方應向丙方支付采取相關措施而支付的全部費用,并向丙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

4、在借款期間,若乙方預留在丙方處的聯(lián)系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fā)生變化導致無法與乙方取得聯(lián)系或乙方不主動按期還款,最終導致丙方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為每發(fā)生一次,乙方應向丙方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乙方如提前償還借款需征得甲方和丙方的同意,除按照實際用款月數(shù)支付利息(不足一月的部分按一月計算)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月的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需公證的經公證后生效),如因本合同發(fā)生糾紛,合同各方應采取協(xié)商辦法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時,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zhí)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部門 份,自簽訂之日起連同借款借據一并生效。

第十五條 提示

丙方已提請合同各方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各方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出借人(甲方)簽字:

借款人(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保證人(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公司對公司擔保合同篇5

甲方(保證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債權人)

住所(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及保證責任

1.1甲方愿意作為保證人為債務人與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項下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1.2保證擔保的債權本金金額債權最高本金余額為(幣種)(小寫)(大寫)。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項下發(fā)生的債權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主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

1.3本合同的保證期間:

從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

自主合同項下借款發(fā)放之日起,至房產辦妥以乙方為抵押權人的房產抵押登記并將有關權屬證明交由乙方收執(zhí)之日止。

1.4本合同由甲方獨立承擔保證責任。不論是否有擔保人(包括主合同債務人)提供物的擔?;虮WC,乙方有權優(yōu)先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如乙方放棄行使對擔保物(包括債務人提供的擔保物)或其他保證人的擔保權,甲方仍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1.5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1.6本合同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部分條款無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二條保證責任的履行

2.1當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的約定履行到期債務時,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付通知后無條件地代為償付。任何經乙方發(fā)出的債務人未履行到期債務的文件,均可作為要求甲方付款的書面索付通知。

2.2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從甲方任一賬戶中直接扣收乙方對債務人的到期債務本息及費用。乙方在扣收后書面通知甲方,并有權繼續(xù)向甲方追索不足部分??凼账每铐棽蛔阋郧鍍斎康狡趥鶆諘r,清償順序為費用、利息、本金。

第三條保證人保證與承諾

3.1甲方已認真閱讀了主合同,并確認所有條款。

3.2甲方承諾:主合同債務人與乙方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的,除增加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本金數(shù)額或許可主合同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情況須征得甲方的同意外,其他未加重債務人債務的情況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承諾依照變更后的主合同承擔保證責任。3.3甲方已完成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權和審批,甲方簽署本合同不會導致違反其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協(xié)議或承諾。

3.4除本合同簽署前已書面通知乙方以外,甲方不存在任何可能對本合同履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執(zhí)行、申訴、復議等程序及其他事件或情況。

3.5甲方接受并保證配合乙方對甲方經營情況和擔保能力進行監(jiān)督檢查,允許乙方進入甲方經營場所,檢查甲方資產、財務狀況及經營情況。

3.6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保證所提供文件和資料的真實、完整、客觀,財務報表為嚴格依據中國會計準則編制。甲方為上市公司的,不得以有關上市公司對公眾信息披露要求為由拒絕向乙方提供乙方所要求的'資料。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提供的資料不構成秘密信息的除外。

3.7甲方應及時、全面、準確地向乙方披露其關聯(lián)方關系、關聯(lián)交易及其關聯(lián)方發(fā)生的可能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不利影響的相關事項。

3.8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如乙方認為可能對本合同履行造成重大影響的,甲方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

(1)經營體制、產權組織形式及主營業(yè)務發(fā)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經營、聯(lián)營、股份制改造、合(兼)并、收購、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企業(yè)出售、產權轉讓、減資等;

(2)出售、贈與、出借、轉移、抵(質)押及其他方式處分價值超過凈資產10%的重要資產;

(3)分紅超過當年稅后凈利潤的30%或者超過全部未分配利潤的xx年止。

2.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主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shù)量、價款、幣種、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6.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guī)定的期間。

7.債權人與債務人協(xié)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并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8.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9.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保證人或者物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或者物的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擔保人清償其應當分擔的份額。

10.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物的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或者擔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滅失而沒有代位物的,保證人仍應當按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guī)定承擔保證責任。

11.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后怠于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第四條保證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保證人發(fā)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他足以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故,保證人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債權人,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保證人在日之內落實為債權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2.保證期間,保證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5.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6.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后,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7.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并須征得債權人的同意。

第五條債權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jiān)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保證人應如實提供。

2.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者發(fā)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主合同履行期間,債務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債權人債權落空,或者債務人有違約情形等。

3.在訂立保證合同之前,債權人有權以債務人提供的保證人不具備清償能力為由拒絕與其簽訂保證合同;但保證合同一經訂立,保證人是否具有清償能力并不影響保證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條保證人違約責任

1.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債權人支付被保證的主合同項下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債權人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shù)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應賠償債權人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保證人未承擔保證責任的金額、利息和其他費用,債權人有權直接用保證人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2.債務人與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保證人在此向債權人作出以下聲明和保證

1.保證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能夠以其本身名義起訴和應訴及擁有其資產和經營其現(xiàn)在或計劃經營的業(yè)務;

2.保證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權利、權力和權限簽訂本擔保書和履行本保證書下的責任;

3.本保證書在主合同生效時同時生效,即對保證人構成合法、有效和具約束力的義務,可以按其條款付諸實施,并可以隨時在_________法庭執(zhí)行;

4.保證人在簽署及/或履行本保證書都不會

(1)違反或觸犯任何法律或條例、或保證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違反或觸犯保證人簽訂的任何契約或協(xié)議或對保證人本身或其任何資產有約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證人保證的權限(不論是受保證人的章程或其他協(xié)議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證人董事會的權限,或

(4)導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

5.保證人沒有拖欠任何應付之其他債務,亦未在保證人已簽下的任何契約、信托契約、協(xié)議或其他文件中發(fā)生或因任何事情的發(fā)生和存在而構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違約事件;

6.沒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處或政府機關對保證人或其資產提出訴訟,此訴訟將會嚴重影響保證人的財務、業(yè)務、資產及其他狀況;

7.除法定的優(yōu)先債務以外,保證人在本保證書下所承擔的責任為直接的及無條件的,而其付款責任均在任何時間與其他無抵押的債務享有同等地位;

8.保證人在本保證書簽署之日時并未違反任何有關債務履行的協(xié)議,或不履行或違反任何其他協(xié)議,該等違約會對保證人有不利影響;

(1)保證人已經向債權人充分和準確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證書簽約日時存在的全部實際的重要債務;

(2)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最近審定的年度財務報表已經按照_________法律與條件以及公認的常用會計原則編制妥當。上述財務報表連同其所附記錄均真實和清楚地反映了該報表所涉及期間保證人的財務狀況,同時自上述財務報表完成后,保證人的營運、業(yè)務、資產、債務或(財務或其他)狀況未發(fā)生實際不利變化;

(3)保證人沒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審定財務報表或其所附記錄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債務或任何重要的未實現(xiàn)的損失或預期的損失;

(4)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不論是否遵循本保證書的任何條款而提供)關于保證人的一切資料,均在提供資料的當日為真實的、完全的和準確的;

(5)保證人在本保證書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無任何稅項引致的扣減或預扣。

第八條保證人免責范圍

1.保證合同約定,債權人轉讓其債權,保證責任免除的;

2.保證期間,債務人雖然得到債權人許可,將其債務移轉第三人,但未經保證人同意;

3.債權人與債務人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但未經保證人同意(除非當事人有相反的約定外);

4.在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

5.在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情況下,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責。

第九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xù)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xié)商決定如何執(zhí)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xié)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xiàn)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不論曾否宣戰(zhàn))、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guī)定等。

第十二條合同變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內,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lián)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四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保證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主合同,主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2.保證人(企業(yè)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保證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本保證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保證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保證人承擔民事責任。

3.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____債權人(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對公司擔保合同篇6

擔保人_________先生/女士愿意擔保被擔保人______先生/女士在被聘用單位聘用期間,遵紀守法,遵守聘用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切實履行《聘用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決不違法亂紀,侵吞聘用單位財務或給聘用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為此,經擔保人與聘用單位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擔保合同,以資雙方信守。

第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

一、被擔保人侵吞聘用單位的財物,按被侵吞財物的實際價值計算;

二、被擔保人違法亂紀給聘用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按實際損失數(shù)額計算;

三、計算確定上述各項損失數(shù)額所發(fā)生的費用以及聘用單位為實現(xiàn)侵權所發(fā)生的各項費用。

上述各項的數(shù)額,由聘用單位據實計算。

如沒有相應的證據,擔保人和被擔保人不得對計算結果提出懷疑和否認。

第二條 保證的期限

對一般事項的保證期限自被擔保人被聘用之日起至終止聘用三個月后止。

第三條 保證的方式

保證人提供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對被擔保人的各項賠償責任負連帶清償責任。聘用單位既可直接向被擔保人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直接向擔保人要求賠償損失。

第四條 履行保證責任的期限

擔保人在收到聘用單位發(fā)出的賠償損失通知之日起七天之內,即應履行保證責任,將被擔保人應承擔的賠償數(shù)額一次性全部償還聘用單位。

第五條 其他約定

一、本擔保合同為不可撤消的擔保合同;

二、本擔保合同為無先抗辯權的擔保合同,擔保人只有在先履行保證責任后,方可對聘用單位行使抗辯權;

三、聘用單位與被擔保人變更《聘用合同書》,無須先取得擔保人書面同意,也無須書面通知擔保人。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擔保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擔保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聯(lián)系地址:

電 話:

生效日期:

公司對公司擔保合同篇7

出借人:

借款人:

擔保公司:

1、出借人同意借款 萬元(大寫)人民幣給借款人,借期自出借日始 天。

2、借款人在此聲明:該筆借款用途為 家庭及生意資金周轉。

3、借款以轉賬方式支付,利息為每月 %,按日計息。借款每滿30日,借款人應當支付當月利息,借款人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于還款日按實際借款天數(shù)支付利息。

4、借款人應于借款到期之日全額返還借款本金及利息。

5、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足額支付任何一期利息的,或者借款人有違反任何對其適用的法律,目前在任何法院或仲裁機構有針對其而進行或即將進行的、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訴訟或仲裁的,或者借款人未能如實提供出借人所要求的資料的,或者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電話等事項時,未能在有關事項變更后5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的,或者出現(xiàn)其他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的,出借人有權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6、如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時未能全額還清借款本息,則剩余本金按每月 %計算利息直至全額還清。借款人每次還款應先計為支付借款利息,借款利息付清后方可計為返還本金。除此之外借款人尚須每日支付借款本金的3%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

7、借款人未在借款到期時全額還清借款本息的,除償還借款本息外,出借人為追索債權支出的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等費用,借款人應予賠償,關于其中的律師費,出借人和借款人在此共同確認:律師費不應超過借款本金的30%,如發(fā)生上述訴訟,出借人在此限額內支出的律師費,借款人應予認可并負責賠償。

8、本合同擔保人、擔保公司對借款人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自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9、出借人如將該合同的債權轉讓給他人,并不影響受讓人向借款人或擔保人或擔保公司要求履行相應的償還或擔保責任。

10、因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 人民法院管轄。

1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出借人:

借款人: 擔保人: 擔保人:

擔保公司:

合同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