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書的撰寫需要注意邏輯和條理性,以確保申請人的觀點和請求能夠清晰地傳達給審閱者,時代總是在不斷的進步中,申請書使用的頻率在逐漸的增多,下面是范文社小編為您分享的勞動爭仲裁申請書8篇,感謝您的參閱。
勞動爭仲裁申請書篇1
申請人:銀某某
被申請人:北京某某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40234.80元。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資25%的.補償金10068.70元。
3、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jīng)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12084元。
4、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70元及所欠差額工資25%的補償金17.50元。
事實和理由:
20__年2月23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20__年2月26日雙方續(xù)簽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勞動期限至20__年2月22日終止,其中20__年2月23日至20__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制度,20__年3月6日至今申請人擔任現(xiàn)場調(diào)度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每天工作12小時。
20__年8月15日至20__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時,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在申請人的強烈要求下,被申請人于20__年3月6日調(diào)換申請人工作崗位,轉為現(xiàn)場調(diào)度,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但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嚴重違反勞動法的規(guī)定,總工作時間遠遠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且不支付加班工資,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20__年x月x日被申請人違反法律規(guī)定與申請人解除勞動,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應向申請人支付經(jīng)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
基于以上事實,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并給申請人工作、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申訴,請依法裁決。
此致
申請人:__x
__年x月x日
勞動爭仲裁申請書篇2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40234.80元;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資25%的補償金10058.70元;
3、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jīng)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12084元;
4、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70元及所欠差額工資25%的補償金17.50元。
事實和理由:
20xx年2月23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20xx年2月26日雙方續(xù)簽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勞動期限至20xx年2月22日終止,其中20xx年2月23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制度,20xx年3月6日至今申請人擔任現(xiàn)場調(diào)度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每天工作12小時。
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時,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在申請人的強烈要求下,被申請人于20xx年3月6日調(diào)換申請人工作崗位,轉為現(xiàn)場調(diào)度,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但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嚴重違反勞動法的規(guī)定,總工作時間遠遠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且不支付加班工資,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20xx年 月 日被申請人違反法律規(guī)定與申請人解除勞動,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應向申請人支付經(jīng)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
基于以上事實,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并給申請人工作、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申訴,請依法裁決。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xx年xx月xx日
勞動爭仲裁申請書篇3
申訴人:李__,男,漢族,住址:江西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原___公司員工。
被訴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某某董事長
請求事項:
l、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1998年3月9日至20__年6月30日經(jīng)濟補償金元,額外經(jīng)濟補償金3250(6500ⅹ50%)元,合計9750元;
2、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__年7月至合同解除時止兩年的星期天加班費7384,元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1153元,合計8537元;
3、裁決被訴人支付超時工作的夜班保安工資30000元;
4、裁決被訴人為申訴人補繳入職以來的養(yǎng)老、失業(yè)、工傷保險費;
5、被訴人承擔本案仲裁費用。
事實和理由:
申訴人1998年3月9日入職被訴方,被訴人原為國有企業(yè),公司名稱為廣州市花貓?zhí)菬熅聘笔称饭荆?0__年后改制為全員持股的非公有制企業(yè),公司改名為廣州市千佳糖煙酒副食品有限公司。從1998年起,申訴人與公司每年都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協(xié)議書》的勞動合同一份,6年共6份。每年簽約的時間分別是:1998年6月2日、1999年7月2日、20__年7月26日、20__年7月17日、20__年7月31日、20__年8月25日。簽約的時間以及合同的相關內(nèi)容見證據(jù)一(協(xié)議書6份),約定月工資900元,實際支付工資為1000元見證據(jù)二(申訴人的工資存折)。合同約定后,申訴人夜以繼日的為被訴人工作,工作時間從每天的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其余為值班時間。簽約后,申訴人白天的上班時間堅守崗位,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即買菜、做飯、打掃公司辦公室衛(wèi)生、門前三包、公司白天保安、信報收發(fā)等工作。晚上在公司值班,守護公司財產(chǎn)和文件的安全。從入職的1998年3月9日起至20__年6月30日止,申訴人沒有請過事假,沒有請過病假,長年累月夜以繼日地在被訴人處干活,完全按照合同約定的事務干活,沒有任何怨言。但是,20__年6月28日11時左右,被訴人人事保衛(wèi)部負責人吳小蓮口頭突然通知申訴人工作到6月30日止,7月1日離開公司。因合同期未到,申訴人第二天找了吳某,并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后來吳因工作忙,沒有對解除合同的事情出解釋。申訴人后來又找了被訴人總經(jīng)理馬小姐,因已無協(xié)商余地,在申訴人的再三要求下,麥才以書面形式書寫解除申訴人勞動關系的親筆“通知”一份?!巴ㄖ比娜缦拢骸巴ㄖ蛭夜窘?jīng)濟效益不好,職工太多,所以減員,真對不起。千佳20__年7月1日”(見證據(jù)三)申訴人只好于20__年7月1日10時前離開了公司。但是,事后該公司立即雇請兩名員工承擔申訴人原來一個人干的活。至此,申訴人終于發(fā)現(xiàn),被訴人提前解除與申訴人的合同還有其他的目的。同時也可以說明,申訴人原來的工作是嚴重超量的,是應該由兩個人來完成才是合法合理的,申訴人有理由獲得兩份工資。但令人遺憾的是,申訴人在被申訴人處工作已經(jīng)6年,除了開始領取過加班工資以外,最近四年竟然從來沒有領過加班工資,更沒有領過超時超負荷工作的另外份額的工資,被訴人解除合同的決絕以及對員工權利的漠視,無疑更讓申訴人感到無比的傷感。6年來,申訴人事實上總共星期日加班301天(計算方法為(365天-10天法定節(jié)假日-20天合同約定休假日)÷7_1_6+(30天_3+22天-3法定節(jié)假日-10合同約定休假日)÷7_1);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60天(6年_10天/年)。而且只要申訴人上班,那么,晚上申訴人又變成被訴人夜間值班的員工。
申訴人認為,被訴人與申訴人所簽訂的勞動《協(xié)議書》除了約定早8晚五的廚房工作以及辦公樓的衛(wèi)生清潔工作以外,還要求申訴人夜間值班,勞動時間的約定已然達到全天的24小時,而且,值班的工作并不簡單,因為,合同約定申訴人還必須對公司的財產(chǎn)失竊負賠償責任的。因此,合同有關勞動內(nèi)容和勞動時間的約定,與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的規(guī)定相違背,侵害了申訴人法定權利,根據(jù)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guī)定第九條的規(guī)定,該約定是無效的,但是,該約定無效并不影響其他約定的有效,申訴人與被訴人簽訂的勞動協(xié)議的其他條款是有效的,依法成立的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關系也是受到法律的保護的,現(xiàn)被申訴人提前解除與申訴人締結的勞動合同關系理由不充分,依法應該支付申訴人經(jīng)濟補償金6500元,額外經(jīng)濟補償金3250元;支付申訴人20__年7月至20__年6月兩年96個星期天的加班工資7384元(1000÷26_96_200%),同一時間段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1153元(1000÷26_10_300%);被訴人在6年多的時間里,利用《協(xié)議書》的非法約定從申訴人身上所榨取的夜班利益也應該退還或補償。因為,夜班的約定是違法的,同時也是無效的約定。因此,被訴人利用非法合同條款從申訴人身體力行中獲得的63個月的員工勞務利益,也就成為了沒有法律規(guī)定也沒有合同約定的利益,屬于不當?shù)美8鶕?jù)《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沒有合法根據(jù),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就損失問題,申訴人決定只要求按照廣州市保安行業(yè)的工資標準計算,請求裁令被訴人補償性地支付30000元;另外,依照《廣州市社會保險條例》以及其他的相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被訴人還有替申訴人按照實際的月工資補交社會保險金的法定義務,在此也請求裁令被訴人給申訴人補交社會保險金,以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正確實施。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勞動爭仲裁申請書篇4
申請人: ,身份證號: ,住住址: ,通訊方式: ,代理人: ,電話: 。
被申請人: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地: ,通訊方式: 。
被申請人: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地: ,電話: 。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元。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將來必然會發(fā)生的后續(xù)治療費元(司法鑒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在醫(y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元。
4、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補交申請人于年月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yè)保險)。
5、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元的賠償。
6、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給申請人經(jīng)濟補償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7、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年月至年月的加班工資元
事實與理由:
20年2月申請人應聘到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后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后公司以種種借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年月申請人被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年月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醫(y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年月日被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評定為工傷傷殘級。年5月3日經(jīng)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確認“被鑒定人后續(xù)醫(y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元”。根據(jù)以下法律法規(guī)被申請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被申請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個月)。
2、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00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致
申訴人:
xx年xx月xx日
勞動爭仲裁申請書篇5
申請人:xx,女,漢族,出生年月日,住??
被申請人:xxx公司
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電話:xxx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yǎng)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xxxx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y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xxxxx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xxx元(xxxx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xxx5年3月x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xiàn)擔任公司的銷售經(jīng)理,雙方已經(jīng)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根據(jù)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并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guī)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guī)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chǎn)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xiàn)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并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敬禮!
xx勞動仲裁委員會
xxx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爭仲裁申請書篇6
申訴人:xx先生,男,漢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湖北省(代理人)
被訴人:xx公司,住所:xx市,法定代表人:xx小姐
申請仲裁事項:
1、請求裁決確認申訴人與被訴人之間的勞動關系已經(jīng)解除;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差額29520元(4550元/月×9個月-xx430=29520元),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差額6455元(4550元/月×2個月-2645=6455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一次性就業(yè)補助金36400元(4550元/月×8個月=36440元);
4、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停工留薪期工資差額12357元(4550元/月×5.5個月-12668元=12357元);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5月份加班費差額165元、6月份加班費差額710元、7月份加班費差額545元、8月份加班費差額940元。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8月份伙食津貼480元,20xx年8月份扣費480元。
以上總計88052元。
事實及理由:
申訴人于20xx年x月x日入職被訴人處,擔任電工,月平均工資4550元。20xx年x月x日上午,申訴人在工作時,高處墜落,導致腰部跌傷,后住院治療50余天。20xx年x月x日xx市社保局對申訴人的受傷事故作出工傷認定。20xx年x月xx日經(jīng)xx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九級傷殘。因被訴人沒有按照申訴人實際工資足額為申訴人購買社保,導致申xx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按照繳費工資決定支付申訴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xx430元、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2645元,申訴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差額應由被訴人承擔。申訴人工傷后,被訴人僅支付申訴人停工留薪期工資12668元。因被訴人不愿意補足該部分差額,也未足額支付申訴人停工留薪期工資,且被訴人存在無故克扣20xx年x月份工資960元、為足額支付申訴人20xx年x月至x月份加班費,申訴人已經(jīng)提出與被訴人解除勞動關系,但是被訴人不愿意按照申訴人要求支付上述工傷待遇差額、加班費差額、以及克扣工資。
申訴人認為,被訴人的行為已經(jīng)嚴重違反了我國勞動法律法規(guī),給申訴人造成了極大的損失。為維護自身的合法勞動權益,申訴人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向貴庭提起仲裁申請,請求貴庭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訴人的請求。
此致
xx市勞動 人事爭議仲裁院xx仲裁庭
申請人:xxx
時間:20xx年x月x日
勞動爭仲裁申請書篇7
申訴申請人:××(市)××房地產(chǎn)有限公司
住址:××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劉××電話:××××××××
被申訴人:張××
申請要求:
1。裁決被申訴人支付申訴人培訓費35萬元。
2。被申訴人承擔仲裁費用。
理由與事實:
1998年10月,申訴人與被申訴人簽訂一份《員工培訓協(xié)議書》,合同約定由申訴人聯(lián)系美國××大學房地產(chǎn)開發(fā)學院,選送被申訴人前往進修學習并支付一切費用,學成必須為公司服務8年。20xx年10月被申訴人學成回國后,未到本公司就業(yè),而是到香港駐內(nèi)地某公司工作,現(xiàn)根據(jù)合同要求被申訴人賠償35萬元的損失。
此致
××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市)××房地產(chǎn)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8日
附件:協(xié)議一份。(略);出國證書一套。(略);費用支出票證。(略);
勞動爭仲裁申請書篇8
申請人:上海xx建筑安裝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嘉定永新路xxxxx號x
法寶代表人:xxx
被申請人:陸xxx,漢族,1969年xx月xx日出生,住上海市嘉定區(qū)塔城路。
請求事項:
1、請求依法撤銷 嘉勞人仲(20xx)辦字第1914號仲裁裁決書
2、判決本案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一、上海嘉定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仲裁裁決適用法律錯誤
被申請人(陸xx)在申請人(上海xx建筑安裝有限公司)處工作,雙方簽署過一期勞動合同期限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被申請人于20xx年3月31日自行填寫離職申請單,申請離職。在仲裁庭審時,申請人向嘉定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出示了被申請人的填寫的離職申請單,被申請人對此也是予以明確確認的。從以上的事實和證據(jù)可以看出,被申請人是自行申請離職,不與申請人重新續(xù)簽勞動合同,不屬于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需支付補償金的情形。
二、上海嘉定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仲裁裁決中被申請人故意隱瞞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jù)。
1、仲裁裁決認定被申請人20xx年1、2月份未發(fā)放的1000元為克扣工資錯誤。根據(jù)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署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500元為效益工資,該部分工資是按照申請人的經(jīng)濟效益以及被申請人的.工作情況而給予是否發(fā)放的。但令人遺憾的是被申請人在申請人處招商工作進行了將近一年之久,卻一直毫無進展,為此,申請人對被申請人進行調(diào)崗,并且被申請人對此是接受的,因此,申請人不發(fā)放該部分的工資是有依據(jù)的,是合理、合法的。
20xx年1月,被申請人陸立堅出勤天數(shù)為12.69天其應發(fā)工資為1668.03元,但當月陸立堅領取工資為20xx.37元。
2、裁決書認定被申請人20xx年3月份全勤工作錯誤。被申請人20xx年3月份在申請人處工作天數(shù)為11.38天,此項有被申請人以及申請人雙方確認的“刷卡匯總表”和被申請人提供的請假單等證據(jù)證實,所以申請人三月份得工資為1226.7元。而不是裁決書上的2566.43元。
3、裁決書遺漏被申請人未為申請人辦理車牌,以及被申請人承諾離職工資在辦理車牌后再來申請人處結算的事實。被申請人在工作期間,承諾為申請人辦理好一張車牌,并且在離職時填寫離職申請單時也明確寫明離職工資在辦理車牌后再來申請人處結算。此事宜有被申請人的承諾以及離職申請單證明,并且在仲庭審時,被申請人是予以確認的。而仲裁裁決對此事一字未提。
三、經(jīng)核實20xx年工資發(fā)放情況,被申請人陸xx明知自己沒有全勤工作,卻多領取工資卻故意隱瞞,不予退回公司。其中20xx年1、3、4、5、6、9、10、11、12月均未過到全勤工作,卻以全勤領取工資,20xx年共計多領取工資4514。35元。20xx年1月份工作12。69天,多領工資841。34元。上述款項,5355。69元,被申請人應當依法予以退回申請人。
綜上,申請人認為, 嘉勞人仲(20xx)辦字第19xx號仲裁裁決書的作出適用法律錯誤,認定事實錯誤,依法應予撤銷,懇請貴院依法審查,撤銷。
此致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上海xxx建筑安裝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