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提振市場主體信心,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以公正監(jiān)管保障公平競爭。以下是范文社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知識產權保護實施專項行動為冬奧護航相關參考資料,希望能幫助到大家,歡迎你的閱讀。
2022年北京冬奧會進入倒計時沖刺階段。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司司長張志成8日在國家知識產權局舉行的第四季度例行新聞發(fā)布會上介紹,國家從2021年10月中旬到2022年6月底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專項行動,對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侵權行為保持高壓態(tài)勢。
專項行動包括五項重點任務:一是根據(jù)《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加強對奧林匹克標志和殘奧會有關標志的保護;根據(jù)專利法、商標法等法律規(guī)定,做好有關奧林匹克標志的外觀設計專利、注冊商標等各類型知識產權立體化保護。二是加強市場違法信息排查,建立案件信息移交快速反應機制,及時處置案件線索,做好監(jiān)管保護各環(huán)節(jié)的工作協(xié)調和銜接。三是廣泛開展奧林匹克標志保護宣傳,持續(xù)加強奧林匹克標志相關知識產權普法,提升社會公眾保護意識。四是重點強化商品生產集中地、銷售集散地、電商平臺總部所在地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推動違法線索互聯(lián)、監(jiān)管標準互通、行政執(zhí)法信息共享。五是正確適用相關法律法規(guī),從嚴處置侵犯奧林匹克標志相關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的違法行為。
在第32屆奧林匹克運動會上,中國體育代表團取得優(yōu)異成績,為祖國和人民贏得了榮譽。但一些代理機構受申請人委托,把“楊倩”“陳夢”“全紅嬋”等奧運健兒姓名和“杏哥”“添神”等相關特定指代含義的熱詞進行惡意搶注,產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對此,國家知識產權局有關負責人重申,依法嚴厲打擊未經授權將奧運冠軍等較高知名度奧運健兒姓名作為商標進行惡意搶注進而損害其姓名權及合法權益的行為,以及依法嚴厲打擊利用與奧林匹克運動或者殘奧會運動有關元素開展商業(yè)活動引人誤認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對涉嫌構成犯罪的行為,及時移交公安機關。
張志成介紹,下一步,國家知識產權局將與市場監(jiān)管總局一起,組織各地按照動員部署、賽前整治、賽時保障和賽后總結的階段安排開展專項行動,加強綜合治理,嚴厲打擊侵權違法行為,增強全社會尊重和保護冬奧知識產權的意識,在國際上樹立我國依法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