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完善的合同能夠明確約定雙方的權責義務,為了保護我們的既得利益,我們必須認真擬定詳細的合同,確保合同條款的準確執(zhí)行,以下是范文社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造價合同最新8篇,供大家參考。
造價合同篇1
委托單位名稱(甲方):
咨詢單位名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jīng)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甲方開發(fā)的項目工程造價咨詢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詞語定義及說明
1、一審:對委托方委托的、未經(jīng)其審核確定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進行審核。
2、二審:對委托方委托的、且經(jīng)其審核確定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進行審核。
3、送審額:
①、委托方委托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的總價值。
②、委托方委托的、已經(jīng)審核確定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的總價值。
4、核定額:經(jīng)受托方完成編制或審核完成,并經(jīng)委托方確認合格的標底、預(結)算的總值。
5、審減額:上述的送審額與核定額之差。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開發(fā)的項目一(二)審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包括編制標底、抽取鋼筋、審核預(結)算等相關事宜。
第二條 成果要求
1、提交成果的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按類別分為5類,成果名稱、相應的成果內容見下表: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應加蓋單位公章、負責項目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注冊造價工程師的執(zhí)業(yè)章及其簽名。
2、成果的詳細程度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應詳實、細致、完整。甲方將在乙方咨詢服務時,據(jù)項目的具體情況,向乙方提交具體要求。
3、提交成果的時限:在甲方考慮任務量大孝項目具體特征等因素下,酌情確定乙方提交成果的期限,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有關期限要求,甲方在“服務通知單”內提出。
4、成果的質量要求:預算誤差率在 3 %內,鋼筋誤差率在 3 %內,一審結算誤差率在3 %內,二審結算誤差在1%以內。前述誤差率均為乙方提交的成果與甲方確認、驗收后的成果之間差值和乙方提交的成果數(shù)值的比率。
第三條 成果驗收
甲方將及時組織專業(yè)人員,對成果的完整性、準確性進行全面確認、驗收。對于驗收中甲乙雙方的分歧,雙方將以北京市造價處的咨詢結果進行確定。
第四條 質量控制
1、乙方在接受、完成甲方的委托工作過程中,應建立嚴格的內部質量控制體系,確保咨詢成果的準確。
2、甲方將不定期對乙方的`質量控制體系、架構提出合理化建議,乙方須充分、及時整改。
第五條 計價與支付
1、計價
按成果類別計價,乙方咨詢的服務費計價原則見下表:
2、支付
原則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服務、工作成果文件經(jīng)甲方驗收合格并書面確認后15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該次咨詢服務通知單涉及的咨詢服務之全部服務費。
第六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依據(jù)甲方項目進展的需要,向乙方委派工程造價咨詢項目。
2、提供乙方審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資料(不含標準圖集、定額、各種手冊等通用文件、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3、協(xié)調乙方獲取現(xiàn)場資料。在乙方要求下,經(jīng)甲方確認確屬必要的情況下,組織乙方人員考察項目工地現(xiàn)場,并可負責召集、組織監(jiān)理單位、甲方工程部有關人員參加相關的審核協(xié)調會議。
4、負責協(xié)調咨詢工作中與預(結)算報審單位的溝通。
5、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款項。
6、除非另有說明,甲方享有服務、工作成果的知識產(chǎn)權。
第七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保證確有完成相應咨詢服務任務的資質、人員、辦工條件、辦公設備等到必備條件,合同簽訂后5日內,乙方應提交服務于本項目的人員名單并作為合同附件。
2、接受甲方的委托、要求,接受工作任務并按甲方的要求認真、負責、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造價咨詢任務。
3、按約定時間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并對服務工作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4、在咨詢服務過程中,如項目實際需要或甲方認為確屬必要時,乙方應參加有關現(xiàn)場會議、參加甲方組織的現(xiàn)場核量。
5、乙方在咨詢工作中應遵守以下約定:
(1)未經(jīng)甲方允許,不能與施工方單獨溝通。如工作需要,必須在甲方監(jiān)控下進行溝通。
(2)遵守甲方發(fā)出的工作指令,及時安排有關工作。
(3)工作成果的格式、詳細程度等要求應符合甲方要求。
(4)工作過程中遵守造價人員職業(yè)道德,保持廉潔自律,不能損害甲方利益。
第八條 延伸服務
乙方免費向甲方提供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延伸服務。該等服務由甲方提出內容、時間、地點、人員資格等相關要求,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免費對甲方進行如下針對性的相關服務:
1、法律咨詢:在完成合同約定服務的同時,隨時為甲方提供有關工程造價咨詢內容的法律、法規(guī)咨詢。
2、工程咨詢:在工程實施過程中,乙方可為甲方提供有關工程洽商管理、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索賠處理、工程結算等工作流程的咨詢及建議。
3、咨詢熱線:為保證乙方的延伸服務得到充分的落實,甲方除與乙方項目人員進行咨詢外,還可隨時撥打咨詢熱線進行相關咨詢。
4、工程總結:成果完成后向甲方提供專業(yè)工作總結。
5、人員保證:項目直接負責人為總工程師,同時各專業(yè)負責人均配備具有豐富經(jīng)驗的注冊造價工程師或具有中高級職稱的人,并確保人員到位。
6、對接保證: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如出現(xiàn)需協(xié)調和解決的問題及甲方有特殊要求時,由乙方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直接與甲方見面和溝通并加以處理,保證為甲方提供最佳的服務。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內向甲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應向甲方支付當次任務服務費的0.1%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質量要求完成咨詢服務工作,提交成果誤差超出合同約定誤差率,每超出1個百分點(結算二審每超過0.5%),應向甲方支付當次任務服務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在咨詢過程中,未經(jīng)甲方同意更換主要業(yè)務、技術負責人的,需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當次總服務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保密條款
1、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終止后,未經(jīng)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業(yè)秘密、技術資料、圖紙、數(shù)據(jù)、以及與業(yè)務有關的客戶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的除外。
2、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責任方應向合同其他方支付相當于服務費累計總額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3、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因已按約定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
2、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可以終止合同。
4、因解除而終止
(1)由于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行為已符合(合同法)規(guī)定的法定解除條件,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由于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xù)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后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由于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經(jīng)甲方書面通知后在10天內乙方工作仍無實質性改進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因乙方上述違約致使甲方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終止。
合同解除后,不妨礙甲方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損失。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暫定為二年。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jīng)雙方友好協(xié)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陸 份,甲方執(zhí) 肆 份,乙方執(zhí) 貳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簽訂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造價合同篇2
委托方:
受托方:
根據(jù)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以下簡稱"委托方")和 (以下簡稱"受托方")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jīng)友好協(xié)商,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進行委托方 項目工程造價咨詢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 委托的范圍和內容
工程量清單、控制價、結算編制審核等造價咨詢,工程監(jiān)理、跟蹤審計、可行性研究等服務。
2. 成果要求
2.1. 提交成果的內容:
成果文件必須符合:
1. 符合合同協(xié)議書的規(guī)定;
2. 符合造價主管部門發(fā)布的有關計價規(guī)定;
3. 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管理咨詢工作規(guī)程ceca gc 4_20 ;
4. 建設項目工程結算編審規(guī)程ceca/gc3_20 等等相關規(guī)定;
5. 監(jiān)理規(guī)范建設工程監(jiān)理規(guī)范gb50319_20 ;
3. 質量控制
受托方在接受、完成委托方的委托工作過程中,應建立嚴格的內部質量控制體系,確保咨詢成果的準確。
委托方將不定期對受托方的質量控制體系、架構提出合理化建議,受托方須充分、及時整改。
4. 計價與支付
4.1計價
委托方在受托方正式提供咨詢服務結論時依據(jù)省物價局有關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按工程總造價的 ‰(_____ __元包干)用現(xiàn)金或轉帳形式付清全部咨詢服務費,并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時預付__________元,結算時多退少補。
4.2.支付
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的服務、工作成果文件經(jīng)委托方驗收合格并書面確認后10工作日內,委托方向受托方一次性支付,該次咨詢服務涉及的咨詢服務之全部服務費。
5. 委托方權利與義務
5.1. 按相關規(guī)定提供受托方咨詢審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5.2. 協(xié)調受托方獲取現(xiàn)場資料。在受托方要求下,委托方組織受托方人員考察項目工地現(xiàn)場,并負責召集、組織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委托方有關人員參加相關的咨詢審核協(xié)調會議。
5.3. 負責協(xié)調咨詢工作中與預(結)算報審單位的溝通。
5.4. 按合同約定向受托方支付款項。
5.5. 除非另有說明,委托方享有服務、工作成果的知識產(chǎn)權。
6. 受托方權利與義務
6.1. 受托方應確保能勝任相應咨詢服務任務,有資質的人員提供咨詢服務,合同簽訂后5日內,受托方應提交服務于本項目的人員名單并作為合同附件。
6.2. 按約定時間完成委托方委托的.咨詢服務,并對服務工作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6.3. 在咨詢服務過程中,如項目實際需要或委托方認為確屬必要時,受托方應參加有關現(xiàn)場會議、參加委托方組織的現(xiàn)場核量。
6.4. 受托方在咨詢工作中應遵守以下約定:
遵守委托方發(fā)出的工作指令,及時安排有關工作。 工作成果的格式、詳細程度等要求應符合相關規(guī)定要求。 工作過程中遵守咨詢審核人員職業(yè)道德,保持廉潔自律,不能損害委托方利益。
7. 違約責任
7.1. 受托方未在委托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內向委托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應向委托方支付當次任務服務費的0.1%的違約金。
7.2. 受托方在咨詢過程中,未經(jīng)委托方同意更換主要業(yè)務、技術負責人的,需提前5日書面通知委托方。否則,應向委托方支付當次總服務費的10%向委托方支付違約金。
7.3. 委托方未能按合同及時支付全部服務費,應自應支付之日起,支付未支付款額另加同期銀行貸款利息+3%年利息即(未支付額x(r+3%)n)。
8. 保密條款
8.1. 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終止后,未經(jīng)合同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業(yè)秘密、技術資料、圖紙、數(shù)據(jù)、以及與業(yè)務有關的客戶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的除外。
8.2. 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責任方應向合同另一方支付相當于服務費累計總額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另一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另一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8.3. 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9. 爭議解決
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也可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10. 合同終止
10.1. 本合同因已按約定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
10.2. 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10.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可以相關規(guī)定終止合同。
11. 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zhí)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 受托人:
單位名稱(簽章): 單位名稱(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造價合同篇3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咨詢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工程業(yè)務需要,需委托乙方對相關工程造價編制預算、結算、核對工程預結算,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jīng)過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一期。
2、服務內容:編制工程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與建設單位(或其受權委托人)核對工程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按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及甲方要求及時申報、核對各項進度報表;審核甲方分包工程進度及結算造價;施工過程中的價格申報、確認及造價審核、控制、工程商務洽談、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jù)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jiān)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不含水電安裝工程、鋼筋工程量計算)。
二、咨詢人的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xiàn)場勘察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取得酬金。
三、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度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yè)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委托人有權對咨詢人提交的各項成果進行審核。
四、咨詢人的責任
1、從專業(yè)角度出發(fā),盡心盡職及時做好合同服務內容內的工作;書面提出總承包合同執(zhí)行全過程中造價方面應注意的各項事項,包括結算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結算資料完整、有效。
2、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業(yè)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作計劃等。
3、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guī)定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4、經(jīng)審核的結算成果,造價誤差在1%(不含1%)以上,視為乙方失職。
5、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guī)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6、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7、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
8、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五、委托人的責任
1、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xié)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咨詢人配合)。
3、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yè)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lián)系。
5、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6、按合同要求及時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咨詢業(yè)務的酬金及支付
1、甲方按與建設單位核對工程建筑面積,按包干單價2.50元/建筑面積平米(可復制樓棟不計算建筑面積,類似度90%以上樓棟按10%計算建筑面積),支付乙方酬金。
2、包干單價已包含乙方為完成本合同服務內容的工資、獎金、補貼、加班費、材料費、設備使用費、電話費、網(wǎng)絡費、社會保險費(五險一金)、各項勞保及福利、節(jié)假日補助費等除乙方到常州項目的車費以外的一切費用。即乙方酬金結算款=與建設單位核對工程建筑面積x2.50元/建筑面積平米。
3、乙方到常州項目的車費由甲方實報實銷。
4、甲方每月暫支付乙方5000.00元,累計支付乙方酬金達到120xx0.00元時暫停支付;乙方工程竣工結(決)算書編制完成并經(jīng)甲方審核報建設單位后,按該申報工程建筑面積x2.50x8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乙方與建設單位核對完成工程竣工結(決)算并經(jīng)甲方審核后,按該完成結算工程建筑面積x2.50x10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
5、如果委托人在規(guī)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guī)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guī)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貸款利息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6、支付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均為人民幣。
七、其他
1、因造價咨詢業(yè)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jīng)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2、咨詢人如需外聘人員協(xié)助,在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以外經(jīng)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書人承擔。
3、未經(jīng)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4、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不應接受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
1、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xié)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jù)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3、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xié)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xié)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一份。
委托人:(簽字)咨詢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電話: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見證人:
住所:
造價合同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單位(甲方):_________承辦單位(乙方):_________
茲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基建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業(yè)務,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同意共同尊守以下條款。
一、委托服務、審計、驗證項目情況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m2;
3、工程造價(暫估價):每平米_________元;
4、工程地址:賀蘭縣望都太陽城小區(qū)內;
5、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委托乙方服務的內容或要求服務內容(需服務的內容在以下項目前劃勾):
1、編制工程預算、決算、招標標底;
2、審核工程預算、決算;
3、工程量清單編制;
4、施工全過程造價控制;
5、工程竣工結算審核;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在項目施實過程中應提供的資料(需提供的資料在以下項目前劃勾):
1、施工合同、補充合同或施工協(xié)議書。
2、工程施工圖紙(全套:土建、安裝)。
3、圖紙會審資料、設計變更、簽證單。
4、施工組織設計、隱蔽工程記錄、吊裝工程記錄。
5、施工過程中雙方簽證資料。
6、工程(預)決算書(加蓋送審、編制單位公章、預算員專用章)。
7、工程量計算表、主要材料計算表。
8、鋼筋實際用量計算明細表。
9、按政策規(guī)定需據(jù)找補差價的材料價格證明資料。
10、建設單位供料明細表。
11、招投標文件及其他有關影響工程造價、工期等的簽證資料。
12、施工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取費等級證、預算員資料證。
13、跨年度工程施工形象進度明細表。
四、甲方在委托項目中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提供的計算資料要真實、齊全。
2、施工管理人員要密切配合。
3、由于甲方在工作運行中,提供的資料虛假不全或有關人員不配合,造成乙方結論不實際或拖延工作進度,應由甲方承擔責任和賠償損失。(總造價的%)
五、乙方在承辦委托咨詢業(yè)務中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進行編制和審核,出具驗證報告,保證驗證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
2、按照約定的時間完成編制、審計、核算業(yè)務,出具計算、審核、核算報告。
六、收費標準:
1、經(jīng)雙方議定,按結算金額的
2、雙方一次性協(xié)商收費
七、結算方式:
1、經(jīng)雙方議定,協(xié)議簽證后,甲方預付乙方工程造價暫估總費用的預付款。
2、乙方向甲方提供出完整的預算書時,甲方在簽收預算書時付工程造價暫估總費用30%的款項。
3、進入工程決算時,甲方必須付至總費用的。
4、余款在辦理完決算項目簽認時一次性付清。
5、補充內容:甲方要求報進度款時,每月支付乙方用包含總費用中,在結算時預予抵扣。
八、賠償:
雙方任何一方若無故撤消或不履行協(xié)議時,該方應賠償對方經(jīng)濟損失(審計工程總造價的30 %)。
九、合法規(guī)定:
本協(xié)議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jīng)濟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
十、其它應說明的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附則:
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同時生效。
委托單位(甲方):_________承辦單位(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造價合同篇5
委托方(甲方):--------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乙方):------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規(guī)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情況概述
工程名稱:-----基礎工程結算
工程地點:重慶市----組團
結構類型:鋼筋砼框架剪力墻結構
第二條委托范圍及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對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基礎工程結算。
服務類別:結算審核
乙方須:
1、按甲方提供的資料及甲方對結算的具體要求對本工程的工程量計算、材料結算價按甲方審核確定后執(zhí)行,定額套用、取費計算等全部項目分別按甲方要求進行編審。
2、乙方初審完成后報甲方,根據(jù)甲方安排與施工單位對數(shù)。
3、對數(shù)完成后一式四份提供審核報告,同時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經(jīng)濟指標分表。
第三條審核時間
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審價資料起40日內(包括國家規(guī)定節(jié)假日)交出審價報告,其中編制結算初稿25日,與施工單位核對工程量及出具結算報告為15日。如甲方提供資料時間延長則審核時間順延,如對數(shù)時施工單位不配合,時間可順延。
第四條甲方責任
1、及時為乙方的審核工作提供與工程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資料,包括承發(fā)包合同主要條款、竣工圖、圖紙會審記錄、隱蔽驗收記錄、設計變更通知單、現(xiàn)場簽證等。
2、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審核費用。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須按照合同約定,再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審核業(yè)務、出具審核報告,分專業(yè)并按甲方要求計算工程造價,并附工程量計算書,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
2、在執(zhí)行業(yè)務過程中,乙方須對知悉的甲方商業(yè)秘密嚴加保密。除非經(jīng)甲方同意,否則,乙方不得將其所知悉的甲方商業(yè)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泄露,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六條特別規(guī)定
乙方編制完成提交審核初稿經(jīng)甲方認可后由甲方組織乙方與施工單位對數(shù),對數(shù)須在甲方辦公樓內甲方指定的地點進行,每次對數(shù)乙方參加人員不少于二人,乙方不得與施工單位單獨或私下接觸。乙方與施工單位對完數(shù)出具審核報告后甲方另行對本工程結算進行二次審核,二審與乙方一審結算結果誤差在2%內為乙方工作的合理誤差。
第七條審核收費
本結算審核收費:基本費用(以甲方送審工程總造價作為計費基礎乘以相應費率)+成果費用(以甲方送審工程總造價與結算審定額之差值作為計費基礎乘以成果費率),其中相應費率分別為:
1、基本費用=送審金額×1.0‰;
2、成果費用=(送審金額-審定金額)×2.0%。
甲方于乙方與施工單位對完數(shù)出具正式審核報告后十四天內支付審核造價部分咨詢費的70%,余下30%暫時扣留待二審結算完成后視以下情況決定是否支付:若二審核減額低于一審總造價的2%即認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合理誤差范圍內,則余下30%款項在二審結算完成后十四天內支付給乙方;若二審核減額超過一審總造價的2%即認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合理誤差范圍,則剩下30%款項不付,此合同終止。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提交審計報告的,逾期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逾期違約金,超過5日的按每日200元累計計算,累計違約金不超過咨詢服務費總額。
2、乙方有任何與施工單位惡意竄通的行為,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簽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發(fā)生糾紛雙方協(xié)商不成時可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經(jīng)雙方蓋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約人:簽約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造價合同篇6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和國家其他的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委托單位名稱(甲方):
咨詢單位名稱(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 項目名稱: 楓水灣二期楓林園配套工程
2、 項目地點: 北辰區(qū)西堤頭鎮(zhèn)東堤頭村商貿城
二、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以下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業(yè)務:
(一) 委托范圍:
1、項目紅線范圍內的配套工程結算件的編制及審核工作;
2、項目紅線范圍內的配套工程的簽證變更的編制及審核工作;
3、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量審核,施工單位月進度產(chǎn)值完成審核。
(二) 服務期限: 1 年。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服務期滿后如甲方還需要乙方提供咨詢服務,其咨詢服務費由雙方另行增加。
三、乙方的義務
1、向甲方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甲方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jīng)雙方書面協(xié)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jù)合同第七項第一款、
第九項第二、四款的規(guī)定,乙方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3、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guī)定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四、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xié)調,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甲方應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5 日內,免費向乙方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
3、甲方應在 5 日內對乙方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甲方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甲方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yè)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lián)系。
五、乙方的權利
甲方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乙方在咨詢過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2、乙方在咨詢過程中,負責對甲方指定第三方范圍內的造價內容提出專業(yè)指導及相關數(shù)據(jù)服務。
六、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向乙方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甲方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甲方認定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甲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yè)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七、乙方的責任
1、乙方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并增加相應費用。
2、乙方對甲方或甲方分包的第三方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
八、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及時給乙方提供相關書面材料以保證造價服務的正常進行。
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付款給予乙方相應比例的付款。
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由于甲方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xù)時間,則乙方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chǎn)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3、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 3 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就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4、乙方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5、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xié)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xié)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十、造價咨詢業(yè)務的酬金
(一)本工程乙方按配套工程全過程提供造價咨詢服務及計取咨詢服務費;
(二)楓水灣二期配套工程咨詢服務費計取標準:配套工程全過程造價服務費按2.5元/m2計取,合同總價款:****元,大寫:*****整。
(三)咨詢服務費的支付方式:
1、 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該單項工程咨詢服務費的40% 。
2、合同范圍內配套工程完工后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該單項工程咨詢服務費的50% 。
3、合同范圍內配套工程竣工結算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10%咨詢服務費。
十一、其 他
1、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需要,乙方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jīng)甲方同意,其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2、乙方如需外聘專家協(xié)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以外經(jīng)甲方認可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3、未經(jīng)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4、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及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5、乙方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guī)定的與甲方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6、未經(jīng)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自與第三方(總包方)對本工程進行合同范圍內的溝通商議。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河西區(qū)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造價合同篇7
xxx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委托人)與xxxx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以下簡稱咨詢人)經(jīng)過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xxxxxx工程。
2、服務類別:建設工程施工階段全過程跟蹤審計。
3、項目工期:本工程所有分部工程之日起至該項目竣工結算審計完畢止。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zhí)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業(yè)務自該工程施工開始實施,至至工程竣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陸份,委托人肆份,咨詢人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重慶恒盛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
咨詢人:深圳市建恒源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
聯(lián) 系 電 話: 聯(lián) 系 電 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 戶 銀 行:xx銀行重慶兩江支行
開 戶 名:xxxxx工程造價咨詢有
限公司重慶分公司
帳 號: 帳 號:11266000000001675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造價合同篇8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印發(fā)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gj-20xx-0212)制定的。
第二條 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一)項目名稱(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設地址(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項目咨詢業(yè)務范圍: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jīng)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jù)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jiān)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資料等。
第三條 咨詢人、委托人的義務
(一)咨詢人的義務
1.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yè)務的專業(yè)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yè)務。
2.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jīng)雙方書面協(xié)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雙方在咨詢合同有效期內進一步約定的服務。根據(jù)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第4項、第五條第(二)款第3項規(guī)定,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3.合同簽訂后,咨詢人應組織人員收集有關資料,主動征詢委托人的有關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設施工計劃安排和要求形成書面文字資料約束雙方,嚴格執(zhí)行,以保證咨詢工作順利進行。
4.咨詢人必須按照國家和本省的工程造價管理法規(guī)及規(guī)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高質量地完成咨詢工作,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5.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guī)定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二)委托人的義務
1.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xié)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yè)務有關情況及資料。
3.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yè)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lián)系。
第四條 咨詢人、委托人的權利
(一)咨詢人的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xiàn)場勘察的權利。
4.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蚪K止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二)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以事實認定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過失造成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錯誤給委托人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yè)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 咨詢人、委托人的`責任
(一)咨詢人的責任
1.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2.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或失職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賠償金=直接經(jīng)濟損失或按合同的酬金(扣除稅金)的一定比率計算,累計賠償總額最高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3.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4.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5.咨詢人應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提供咨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計算書及底稿、編審的概(預)算書、結(決)算書、工程量清單、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等及相關書面及其電子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且做到文本資料條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責任
1.委托人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2.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3.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xù)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chǎn)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委托人應按實際所延長的時間相應延長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并補償咨詢人額外的酬金。
4.委托人對所提供的工程造價咨詢項目的有關資料、圖紙等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六條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三)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xié)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xié)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xié)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咨詢業(yè)務的酬金及其支付辦法
(一)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江西省發(fā)展計劃委員會《關于規(guī)范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的有關問題的通知》(贛計收費字〔20xx〕1177號)的規(guī)定,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正常服務、附加業(yè)務和額外服務的酬金,委托人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給咨詢人的酬金。
1.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2.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3.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二)咨詢人應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含當日)向委托人交付咨詢成果文件。如果由于咨詢人自身原因延誤支付,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咨詢費的千分之二。
(三)如果委托人在規(guī)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guī)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四)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人發(fā)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五)雙方同意用________貨幣支付酬金,按________匯率計算。
(六)雙方同意:簽訂合同時預付總酬金的20%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當提交咨詢成果初稿時,預付總酬金的50%,剩余部分酬金待咨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
第九條 其他約定
(一)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jīng)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二)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xié)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以外經(jīng)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三)未經(jīng)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四)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guī)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五)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guī)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六)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有關部門規(guī)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guī)、地方規(guī)章。
(七)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fā)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十條 附加協(xié)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兩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咨詢人: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詢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